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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单位网络配套设备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3-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委托编号:CCG2012001-2012C1+20110745C),对广东省教育单位网络配套设备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21156HG009J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教育单位网络配套设备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181.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多媒体课室设备(广州中医药大学)
   包组二:液晶投影机(广州中医药大学)
   包组三:多媒体系统(广州中医药大学)
   包组四:学科建设平台设备(湛江师范学院)
2、预算金额:包组一:人民币 10.6 万元;包组二:人民币 36.8 万元;包组三:人民币 29 万元;包组四:人民币 104.8 万元。
3、交货期:包组二及包组三合同生效后15天内,包组一及包组四合同生效后3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4、交货地点:各用户单位内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包组三投标人如不是主要产品(指全自动录播系统、网络中控、交互智能平板)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则必须在投标时提交投标授权函原件;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制造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经销商在投标时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
4. 包组四设备清单中凡名称中带“◇”号的设备均属于与学科建设特性密切相关的设备,投标人若不是该些设备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则须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3月29日起至2012年4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9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4月19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一:人民币 0.1 万元;包组二:人民币 0.3 万元;包组三:人民币 0.2 万元;包组四:人民币 1 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3763 6424
传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传真:020-3763 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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