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谈判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现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编号:新XCT(2012)004】作如下修改,请注意响应。
序号 |
谈判文件 原条款 |
谈判文件 修改后的条款 |
1 |
第三章 项目标准及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注:以上“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性能、规格及型号是本次谈判采购的参考标准,报价人在完全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后,可以报价其他质量等同或高于参考标准的具体产品参与报价。其中网络存储、摄像机、线缆必须提供原厂质保证明盖鲜章。 |
第三章 项目标准及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注:以上“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性能、规格及型号是本次谈判采购的参考标准,除“视频会议系统” (KEDAcon kdv7910 含HD90高清摄像头)项因省、市级联网的技术需要不能偏离外,报价人在完全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后,其余各项可以报价其他质量等同或高于参考标准的具体产品参与报价。 |
2 |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9、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主要报价产品质量保证及工程后续服务承诺书 |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9、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主要报价产品(工程量清单中带*标注的)质量保证及工程后续服务承诺书: |
新沂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