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吴忠市利通区经济发展局的委托 ,对其所需的LED电子显示屏及户外广告制作安装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吴利政采(公开)[2012]010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经济发展局LED电子显示屏及户外广告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内容有:
1、LED电子显示屏(含软件),单位为19平方米,规格为P16静态实像素全彩。
2、显示屏钢构、电脑、线路,单位为一整套,规格为配套设施安装。
3、拆改翻新造型,规格为外立面及灯饰安装,1项。
4、监控系统,规格为480TVL彩色摄像机×2台,420TVL彩色摄像机×4台,约380米,共计6处安装点。
5、宣传片视频制作,单位为分钟,规格为5分钟全彩视频宣传片,以“清真美食吃在吴忠,吴忠市清真美食广场欢迎您”为主题。
(二)户外广告制作内容有:
1、户外灯箱租赁维修,单位为个,租赁及维修数量为30,规格为1.5米×1.9米,高3.2米,技术参数为550灯箱布。
2、灯箱设计制作,以“清真美食吃在吴忠,吴忠市清真美食广场欢迎您”为主题,精心设计户外宣传画面,包括各项批准手续办理。
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付款方式:调试正常运转,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总价的70%,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20%,余款一年内付清。
六、供货时间:LED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及户外广告制作工程期总计30天(合同签订2天后算起到安装调试完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经销授权资质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八、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送到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可发传真,预审资格合格后,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24日下午6: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2年4月2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4月25日下午14时30分(星期三)
地点:宁夏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白姝泓 管勤 马丽丽
电 话:0953-2010692 0953-2010557 0953-2051996
传 真:0953-2010692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