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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4-06 来源:浙江省景宁县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机房建设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 采购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JNCG2012(GK)-003

3.采购内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注册资金300万(含)以上;

5.7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四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预中标公示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设备的原厂商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于201237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从投标人公司(单位)账户直接转到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3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2.开标时间:20123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http://www.zjzfcg.gov.cnhttp://www.jnspzx.com

15.联系方式:

先生(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0578-5896955

先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8-5093149

   :0578-5093149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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