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除外)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非投标产品(带★号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8.其他要求:
第一包:必须具有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集成生产或销售的合法企业
第二包: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档案密集架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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