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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森林公安局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04-19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现就采购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 2012第1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三、采购内容 :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湖北省公安厅安防办颁发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类或中安协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

  4)投标方必须是在本省注册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200元/本,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2年5月3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八、谈判时间:2012年5月3日上午9:30整。

  九、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十、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它资质原件开标时提供。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2年5月2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王 琼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网 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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