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大屏显示系统的更正公告
标号:
昆山市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屏显示系统补充公告
编号:KSGZ2012-G-019号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体育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大屏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P31页电源要求取消长城-LED300-5品牌型号。
2、招标文件P40页“投标所需提供的证明资料”中第一条要求取消。
2、取消招标文件P50页评分标准(二)性能品质第8条、9条、10条。
3、招标文件P50页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第2条修改为:根据在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站的便捷性、保障性及人员配置综合评定(提供营业执照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凭证等)(3分);
4、招标文件P50页售后服务及优惠承诺第5条修改为“由评委认可的最高优惠得5分,其余的由评委在0-3分内评定。(5分),本项优惠指根据提供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评委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例如提供赛事赞助、备品备件等。”
5、关于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涉及的游泳馆
显示屏项目验收可以是甲方出具的单项验收,不一定要求整体游泳馆的验收。
6、检测报告附检测产品正、背面照片,可以是投标人自己附上相对应的检测产品正、背面照片,以备后期核实。
7、招标文件P32“全彩色显示屏要求”为高亮度防水三合一表贴LED采用日亚原厂封装产品。
8、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技术标增加一项:
样品及现场讲解(游泳馆、跳水馆防水表贴全彩
LED显示屏各提供一块,以能显示需求定样) (8分)
提供样品现场点亮效果、功能演示效果对比、设计的合理性及生产工艺、箱体样品材质(如显示屏幕材质、边框材质、模组后保护材质等)综合评定。
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萧林路与市后街交界新港湾光大广场五楼
电话:(0512)57176037 传真:(0512)57176039
联系人:胡廷象、沈佳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