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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法院网络设备升级及视频监控工程项目

2012-04-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德清县人民法院委托,就网络设备升级及视频监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QZFCG-2012-G09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网络设备升级及视频监控工程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网络设备升级及视频监控工程

1.0

34.3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B.拟投标人须为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的供应商(经营范围许可)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5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0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2年5月10日 09:00

八、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各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须先向本中心传真提供(传真号码为0572-8061059)单位全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及联系人手机号码(保证金须从此账号转出至保证金账户)。
  3.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两天(48小时)到账(以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如逾期,投标无效。
  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5. 形    式: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恕不接受现金及汇票缴纳)
  6. 单位名称:德清县招投标中心;
  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丰桥支行;;
  8. 银行帐号:120528040900101412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凡省政府采购注册在库供应商,经查询网上上传证件为有效期内的,报名时可不提供相应的原件查看)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符合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查看),复印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如投标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巫先生:8076291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1059

传真:0572-806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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