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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12-04-23 来源:滁州招标采购网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2- 1023
1.招标条件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智能化系统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明光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城东���区检察院新址(龙山路与祁仓路交叉口)
2.2建设规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系统、会议系统、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机房工程系统(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0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壹级资质,须同时具备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如不具备上述资质,须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资质证书资料等
④近三年内(开标日期上推三年)所承担建设智能化或机房项目未出现严重违约或工程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⑤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2420 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套(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招标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人: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址:明光市龙山路80       址:明光市建设局401
    编: 239400                 编: 239400
人:刁欢                 人:徐文革
   0550-8157113            话:0550-8038955
                     
2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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