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千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批准,千阳县交警大队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千阳县交警大队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QYCGH(2012)-014号
三、项目要求及内容: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注: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设备须提供安装调试、培训服务。
四、公告时间:2012年4月23日-4月27日
五、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1.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必须达到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2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书
2.3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2.4如投标主体为代理商或工程商,所投高清闯红灯抓拍系统主要设备(指:闯红灯抓拍系统)须提供制造商产品经销授权书。所投设备中所应用的软件须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投标主体为代理商或工程商的需取得软件开发商经销授权委托书。
以上第2项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其中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必须提供原件),千阳县交警大队将进行预审,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方可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六、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4月25日-4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地点:千阳县交警大队
七、投标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千阳县交警大队。
八、联 系 人:时 小龙 李维军 联系方式:13991723935
千阳县交警大队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