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 4月23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涡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S2012CGZ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等(详见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
3.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企业承包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监控或智能交通项目工程业绩;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主要产品(“六、技术要求”里带*号的内容)需提供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专业相关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网站: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
2、发布网站: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亳州市招标采购网、涡阳县招投标网、www.anhuidahua.com 。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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