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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

2012-04-24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阿拉善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善盟文广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文广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NALSZFCGG2012―3―A1021

  2、采购内容、预算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1

  阿拉善盟文广局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注: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招标文件。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分到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www.als.gov.cn/zfcg/阿拉善政府采购网站上的“招标文件”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针对LED显示屏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来在国内做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0、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11、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

  12、由工商管理部门或银行提供的能够反映投标企业的资信证明材料;

  13、投标商必须具备电子显示屏施工、安装二级资质;

  14、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

  15、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按废标论处。

  异地企业可在http://www.als.gov.cn/zfcg/阿拉善政府采购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内蒙古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508056359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17:0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时

  地点:阿拉善盟阿左旗额鲁特西路工会俱乐部楼后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0483-8345508 传真:0483-8340774

  七、信息公告

  本公告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阿拉善盟政府采购网http://www.als.gov.cn/zfcg/发布

  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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