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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法院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再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04-27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宝兴县法院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再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宝兴县法院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再次竞争性谈判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BZC2012-JZ-003号
公告日期:
2012年4月27日10时59分
 行政区划:
雅安市-宝兴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宝兴县法院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宝兴县法院
包的描述: 监控系统设备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2.投标主要产品(UPS电源)不是自己生产的,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应具有执行本采购项目在资金、技术实力、供货等方面的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安防系统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人须知: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经办人身份证;⑦安防系统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以上①、②项收原件,③、④、⑤、⑥、⑦项查看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持上述证件和资料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内及标书发售地点进行报名和购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3.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谈判文件自2012年 4月27 日至2012 年 5月4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 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购谈判文件款缴入下面帐户:(注明购***号谈判文件)
开户名称:宝兴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宝兴县支行
开户帐号:22547101040002335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谈判文件自2012年 4月27 日至2012 年 5月4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 17: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
 200元/包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5月15日14时0分
 投标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大北街中喜宾馆五楼会议室(0835-2242901)
 谈判日期:
 2012年5月15日14时0分
 谈判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大北街中喜宾馆五楼会议室(0835-2242901)
 公开答疑会时间:
 无
 公开答疑会地点:
 无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宝兴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5-6826061
采购代理机构: 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625700
联 系 人:卫女士 叶先生
联系电话:0835-6826900
传 真:0835-6826900
 其它内容:
 本次投标供应商按照所投货物附有投标保证金10000元/包,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存入、转账或电汇,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我中心帐户后,请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到采购人即宝兴县人民法院开据非经营性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1份交政府采购中心,未开收据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该项目采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商家应先提供收据、开户许可证明以及交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2年5月9 日 16:00 前。
投标保证金缴入下面帐户:(需注明购***项目***号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宝兴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宝兴县支行
开户帐号:22547101040002335
以开标前保证金到上述帐户为保证金有效。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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