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投影仪采购项目(GDC-2012042416120000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
2012-04-25 08:05:33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投影仪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204241612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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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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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2012-04-25 08:05:33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
截止日期: |
2012-04-30 08:05:33 |
联系人: |
招瑞玲 |
送货地点: |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
联系电话: |
020-81103623\81103622 |
到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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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内 |
联系邮件: |
FW81103626@163.COM |
剩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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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要求原厂正品 |
资质要求: |
用户要求: 1.为保证商品质量,要求报价单位需为该品牌投影仪中央政府协议供货资质。 2.供应商报价中要包含产品全部的配件、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3. 严格按照我方要求的标准供货,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未开封的原厂原装正品,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原厂保修,免费上门服务。当用户需要上门服务时,供应商能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快速到达现场。 5.为保证送货和维修及时,本次竞价限本地供应商和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报价时上传有关资质文件)参与;货物应由供应商派人送货到我单位,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 6.明确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须于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 7.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派员到我单位,现场提供验货、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等服务。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需求附件: |
201204241631106348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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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描述 |
投影仪 |
索尼 |
索尼VPL-EX146 |
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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