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同步视频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开标时间:2012年5月29日上午9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司法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新区政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2-24#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笔记本电脑、碎纸机、身份证识别仪、人民调整同步视频设备,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3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高女士
电 话:0546-8027918 13356621267
传 真:0546-8027918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