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剧院)场地扩声、舞台机械、灯光、电影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剧院)场地扩声、舞台机械、灯光、电影系统采购(谈判编号:GMTC123ZZHJ0173JO)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实施地点: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完工及验收时间: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简要内容:中山市东凤镇文体艺术中心(剧院)场地扩声、舞台机械、灯光、电影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1. 合格的报价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单独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 若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其所投主要产品(舞台电脑灯、扬声器、功放及数字音频处理器)必须有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具有2009年1月至今建筑智能化同类项目(舞台机械、音响、灯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个(合同原件开标当日备查);
5) 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6) 在珠三角地区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 2008年至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获取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售 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凭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3.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 递交时间:
2) 递交截止时间:
3) 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
1) 谈判开始时间:
2) 谈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5.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u 采购人:中山市东凤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² 电 话:0760-22633596
² 联 系 人:黄先生
u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u 地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² 电 话:0760-88230810
² 传 真:0760-88383654
² E-mail: lukalala@163.com
² 联 系 人:潘先生
² 网址: www.gdmeetc.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