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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干部学校电教室弱电工程及室外监控项目招标

2012-05-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学校电教室弱电工程及室外监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 “干部学校电教室弱电工程及室外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DFHTC 2012—10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学校电教室弱电工程及室外监控项目。
三、招标范围:室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电教室显示系统、音响系统、综合布线及防雷系统工程。项目的现场勘察、系统工程设计、优化、隐蔽工程施工、设备包装、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工作。
四、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拦标价:199.929万元(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五、工期: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报名和领取标书时间:2012年5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每天9:30-12:00,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和领取标书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东村特一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5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工信部高级项目经理或建设部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需承诺只承担本工程,并附有相关经济处罚措施)。
7.投标人必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弱电及监控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9.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三级及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承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项目经理(建造师)需亲自到场参加原件审核过程)。
(以上要求的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投标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人:邹科长          联系电话:027-82423233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张            联系电话/传真:027-84871979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十二、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招标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杨庠深        投诉联系电话:027-857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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