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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012-05-16 来源:广东珠海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ZHDF120805

2、项目名称: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3、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工作。

4、采购内容:监控设备采购安装

5、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2年5月15日起至2012年5月17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8、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省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明文件;广东省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资质证明文件;
  • 为了保证产品兼容性,投标商所投摄像机、红外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监控软件必须为同一品牌;
  • 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障售后服务质量,所投视频监控货物中的摄像机、红外球机、硬盘录像机,需提供厂商对本项目货物的合法来源及1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所投每款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需提供公安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所投视频监控软件、球机控制软件需提供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所投机房集中监控软件需提供厂商对本项目货物的合法来源及1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上述证明材料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5月22日15:00(北京时间);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22日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11、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谈判。

12、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3、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东大商业中心908。

    邮政编码:519000

电    话:0756-3863599

    传    真:0756-3863591

联 系 人:董斌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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