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宿迁市纪委办公室制作系统和摄像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网上比价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纪委办公室制作系统和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GJJ[2012]1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中共宿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拟采购一批办公设备,主要包括拍摄设备 1套、摄像机等 1套、制作系统 1套,详见附件。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供应商须是宿迁市政府采购入库网员。
四、报价信息
(一)报价时间:2012年05月23日10:00—2012年05月23日11:00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05月23日11:00
注:本项目采用1轮报价,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孟启
联系电话:0527-84338703
传真电话:0527-84338702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裙楼一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祖廷闯
联系电话:0527-84368609
六、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