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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天安门地区形象宣传片项目

2012-05-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天安门地区形象宣传片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1186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286 李伟研

采购数量及控制金额:133.445万元

招标编号:TC12K38A/2

序号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采购明细

采购数量

(套/批)

备注

1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天安门地区形象宣传片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33.445万元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天安门地区形象宣传片项目

1

本包控制金额133.445万元

采购用途: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党的十八大”专题宣传片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广场公益宣传大屏幕“党的十八大”专题宣传片项目投标商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能够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6)相关业绩:近三年内,拍摄制作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题材和活动的宣传片2部以上(主要包括:长江、黄河、故宫、敦煌等重大题材宣传片;奥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年、世界园博会等重大活动宣传片;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形象宣传片。不包括各类旅游宣传片);

(7)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

(8)需具有策划、制作形象宣传片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具有完善的技术力量(包括前期策划拍摄、后期制作和加工)、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后期服务保障;

(9)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营范围一致。

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财务状况证明及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516日起至20126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4

招标文件售价:  200/套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另付50元邮费。(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授权书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267日 下午13: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67日 下午13: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伟研

联系方式:010-62108286      传真:010-6210805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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