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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

2012-05-18 来源:志正招标

询价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2)0102)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Z21210513
2.项目名称:中山市地方税务局笔记本电脑及投影仪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增购2年原厂保修服务及投影仪 (详情参阅本询价文件附件)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了询价文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05月17日至2012年05月2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询价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购买询价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版。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05月24日下午2:00~3: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05月24日下午3:00;
3.评审时间:2012年05月24日下午3:00。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5.评审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评标室。
五、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成交服务费:按询价文件的成交服务费承诺书中的要求缴纳并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0760)8998198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凌小姐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广东志正采购网:http://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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