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DD2012-ZB0518(1)玉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综合布线、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及二楼监控室装修及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公安局后勤处的委托,就以下工程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玉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综合布线、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及二楼监控室装修及配电工程
1.2招标编号:YXDD2012-ZB0518(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玉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玉溪市康井路,原戒毒所内)。
1.5 工期:70日历天(指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
1.6 拦标价:¥1858514.42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条件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此项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格要求
2.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检或2011年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2010年检或2011年年检)、税务登记证;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2 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维修壹级资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外企业须取得入滇备案。
2.2.3 具备相应类似工程业绩,2008年以来独立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2.4 投标人若为云南省外的企业,需在昆明市、玉溪市内设有常设机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2.5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 5 月 19 日起至2012年 5月 24 日(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20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 翌 日内寄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 元整(大写:叁万元整)和2000.00元的图纸押金,于2012年5月25日16:00时前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名 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 号:2209014210000103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按2.2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代理机构收存),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 6月 11 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玉溪市聂耳路29号,原玉溪宾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 6月 11 日15:00时。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玉溪市聂耳路29号,原玉溪宾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 和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布。
招标人: 玉溪市公安局后勤处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 李艳菠
日 期: 201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