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公物仓 所需的 监控摄像头更换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202704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物仓监控摄像头更换项目
3、招标内容: 监控摄像头更换 数 量:一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24日至2012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 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自行踏勘。(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及本项目的需求范围。)
7、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2年6月1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6月7日09: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10、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球机、标清枪机、高清枪机)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茜、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