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电子显示屏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证照、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商前来(自愿)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HZxj2012-13。
二、招标项目内容:办公设备详见参数表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商授权(作为代理商)资格声明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价文件地点:会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上述所需材料密封递交或传真报价均可。
4、本次设备:电子显示屏
4、请各投标商按报价表填写 (报价中不含室内屏的安装费)相关售后服务需要承诺打印后加盖单位和法人印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受理。
6、中标通知时间:评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不再另行通知和解释。
电话(传真):0874-5686705或5686026
会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会泽县电子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配 置 |
数量 |
单位 |
1
|
人工增雨防雹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显示屏 |
1、双基色显示屏 |
40 |
套 |
招标书编号:HZXJ2012-13
会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你们HZXJ2012-13号询价公告,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一、愿按询价公告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和设备,(详见采购清单填报投标报价表);
二、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
三、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询价公告中要求的全部资料;
四、我方愿按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为:
投 标 单 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开 户 银行:
电 话: 开 户 帐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