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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舞台LED大屏招标公告

2012-06-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舞台LED大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经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舞台LED大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安市京沪铁路以南,时代发展线二期工程北端,位于望岳东路与望岳西路之间。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995�,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637�,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40358�。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能够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3.2、舞台LED显示屏的生产厂商或厂商指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具有LED显示屏研发、生产、安装的营业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3.3LED显示屏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及同等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

3.5、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3.6、投标人申请人须有从事舞台LED大屏工程的成熟经验,投标人自071月以来独立承揽LED大屏项目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3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或自20091月以来独立承揽LED大屏项目合同金额须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3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

4.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642012615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CCC证书、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同类工程业绩合同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报名,逾期不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 64日至2012 6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时。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财审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8-6992323                 联系电话:0538-8228233    189548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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