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廉江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06-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廉江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261 日起至201267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2096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实施地点

完工期

廉江市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3投标人必须属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的96家优秀安防企业(粤教保处函20122号)

4、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产品(硬盘录像机、摄像机、智能球机、光端机、智能报障管理平台)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6月1 日起至2012年6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B室(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需提供原件核对对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人应当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投标人必须属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的96家优秀安防企业(粤教保处函20122号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产品(硬盘录像机、摄像机、智能球机、光端机、智能报障管理平台)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9A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621日上午90020126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6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廉江市教育局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0759-6682826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姐、先生

电话:020-83574228

传真:020-83578766-8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B

邮编:510095

 

 

                                               廉江市教育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