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海事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海事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及网络升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2162HG1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及网络升级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名称、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内网审计系统、网页防篡改系统、安全统一管理中心系统、智能网管系统、机房管理系统)制造商,则须提供这些设备的原厂商的授权书;
5、投标人对所投所有设备(防火墙、入侵检测、内网审计系统、网页防篡改系统、安全统一管理中心系统、智能网管系统、机房管理系统)提供三年制造商现场保修服务(含上门、备件和现场人工服务),并提供针对这些设备的三年制造商服务授权函;
6、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7、本项目的等级保护相关测评验收服务允许分包,投标人必须承诺分包人是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等级测评机构名单列表的测评验收机构之一。(参看《关于继续深化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广公(网安)[2011]61号)。)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分包人的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及分包人获得广东省公安厅颁发安全等级保护验收测评的资格证书。
8、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审小组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6月5日起至2012年6月2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0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 联系地址:
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邮编:510091 邮编:510000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帐号:见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