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维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2】2207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举报中心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举报中心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维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JCHX-201205-021
3、招标项目内容: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询价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建筑安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4、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安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较强的经济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
6、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询价文件从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12 日 上午10:00 时,地址: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询价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自购买标书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谭科长
电 话:027-67888857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幸福村白宫北3楼(珞狮路小学隔壁)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管芳
电 话:027-87109552
传 真:027-87109552-605
电子邮件:xinjucheng@126.com
网 址:http://www.xjczb.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xjczb.com)上发布。
户 名: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005011000059438
开 户 行:汉口银行雄楚大道支行
行 号:890058
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