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视频会议系统、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ZCG—G2012100号
三、采购人: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信息公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24页评分办法中
26.4.1.4中
<2>“有安全生安许可证3分,若无不得分”变更为“有安防壹级资格证,有得3分,无不得分”。
<3>“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若无不得分”变更为“企业获得AAA信用等级评定,有得3分,无不得分”。
26.4.1.6
“拟派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者每个1分,满分3分”澄清为“拟派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IT相关行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人事部门颁发证书为准)每人得1分,满分3分”。
26.4.1.7中
<2>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综合产品稳定性,先进性等整体综合性能,“好:5-10分,一般的:2-8分”变更为“好:5-10分,一般的:0-4分”。
26.4.1.8 变更为26.4.1.7中第<3>小项
2、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2年6月21日上午9:30分。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