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
1、 项目编号:NZC2012-H075
2、 项目名称:宁城县交通信号灯、监控卡口电子警察采购
3、 项目内容: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
信号灯
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安装)
2组
45万元
监控卡口
电子警察
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安装)
2组
49万元
合计
94万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6、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受理,节假日正常受理。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产品有公安部GA/T497-2009治安卡口无锡所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核心控件车牌识别源代码厂商授权书,并中标后无偿提供车牌识别源代码;需提供指挥中心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软件(宁城县公安局已有平台)厂商授权,法人代表授权书、近三年业绩(两份)。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 (6005) 室。
7、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6月 11日至 2010 年 6月 15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403)领取,同时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 6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书必须在2012 年7月 6上午9:00前送到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6日上午9:00,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0、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6005)室
联 系 人: 骞风勇 杨显瑞
电 话(传真): 0476-4255077
0476-4235776
邮政编码:024200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宁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