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大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012-06-11 来源:志正招标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大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社保(12)0158)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谈判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大堂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Z21215416
3.项目内容:电子显示屏及相关设备。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须为本项目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合法销售商;
3.报价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证明);
5.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06月08日至2012年06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所投设备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广东省范围内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谈判文件电子版。
四、报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报价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2年06月19日上午9:00~10:00;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06月19日上午10:00;
3.评审时间:2012年06月19日上午10:00。
4.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1、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0760-89981983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凌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邮      编:528400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06月08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