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天财采计[2012]75号)计划函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TMGP12-21
二、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建设
三、项目概况:天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项目工程共包括三个系统集成:指挥中心系统、领导决策室、情报研判室。总预算金额350万元。
四、招标内容:大屏显示系统(拼接LED显示单元要求≥55"面板,拼接屏面积长≥8000mm*高≥4100mm,亮度700nit,)、数字会议系统、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智能中控系统。
五、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湖北省境内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以营业执照为准),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包括单个项目达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
5、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拼接屏)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6、投标人须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须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合格的资格证书;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地点及周期
1、实施地点:天门市公安局
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全部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
六、付款方式: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达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1个、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公示网站等);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骗取中标、商业贿赂、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承诺书;
八、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九、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从2012年6月13日起至2012年6月27日16:30 时止(08:30-11:00, 14:30-16:30、节假日休息)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5000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7月3日9:00时前递交到天门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兹定于2012年7月3日9:00时整在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天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南桥分理处[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 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电话:0728-5339357 联系人:胡先生、张先生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