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宁夏海原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5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海原县公安局委托,决定对宁夏海原县公安局道路监控工程电子警察系统及治安卡口项目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宁夏海原县公安局道路监控工程电子警察系统及治安卡口监理
2、项目编号:NXBFHJ20120612-3
3、采购内容:道路监控工程电子警察系统、治安卡口项目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拟派项目总监资质具备信息电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1月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档。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6、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兴庆区隆湖宾馆六楼会议室。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y.gov.cn/) 。
9、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2年7月5日上午9:30之前;宁夏银川兴庆区隆湖宾馆六楼会议室。
11、采购方联系人: 苏恩 0955-4017609
12、招标代理联系人:沈锋 0951-5112357
13、监督单位:宁夏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1631
宁夏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宁夏海原县财政局 0955-4013946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