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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2-06-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经2012-112号)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21216626
3.项目内容:智能化系统(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设备(数据模块、配线架、线缆、跳线、交换机摄像机LED显示屏、网络交换机及办公电脑)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要求提供原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须在中山市范围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2008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06月21日至2012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本(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中山市范围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07月13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7月13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2年07月13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联系人:莫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杜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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