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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监控系统进行询价采购

2012-07-04 来源:广西财政厅招标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监控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WZCGXJ201203-097
二、采购内容:监控系统设备1批,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所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2.货物报价为梧州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投标人必须就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的报价。
3. 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①、货物报价表(包括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价、交货期等内容);②、售后服务承诺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法定代表(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时必须提供);⑥、技术规格偏离表;⑦、货物需求中如要求提供的样品或其它文件等(以上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9:00点前。报价供应商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第3项规定的内容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派委托代理人送达至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5.报价地点:梧州市北环路88号3楼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4-2830801,传真:0774-2839515,联系人:余先生,邮政编码:543001)。
6.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采购人以本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交货期适当、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货款结算办法:采购人收到货物经验收合格,由供应商提供合法结算手续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8.成交服务费:按标准收费(成交总金额的1.2%)的6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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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 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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