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日照市中医医院安全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2012-07-04 来源: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医院安全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郑昆张浩 潘海亮

联系地址:日照市望海路35 

联系电话:0633-82908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联 系 人:侯艳玲                       电子邮箱:sdhyharz@163.com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真:0633-8788369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安全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2-1059

采购内容: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红外半球机、球机、综合布线等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分解货物进行报价。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所投产品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红外半球机、球机等主要监控设备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4. 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5.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74日至20127 1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办事处(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沿街)

3.谈判文件售价150/份,售出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谈判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4供应商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还须提供在日照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或售后服务机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2713日上午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北京路128号)接受报价文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2713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日期、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713 日上午930在日照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北京路128号)组织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