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西安文理学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标书编号:SCZC2012-ZB-263/10)现将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红外半球摄像机、红外防水一体枪机、高清摄像机、模拟高速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投标人须具备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6、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
以上内容的均为必备条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