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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检察院驻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

2012-07-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检察院委托,就驻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2)A2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驻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建设,欢迎其它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2、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建设成功案例(近三年来省内至少2个合同金额30万以上的检察院驻看守所监控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4、需提供监所安防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七、开标时间:2012年7月25日 14:30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简介;

5、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取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人应于2012年7月23日17时00分前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帐号:385758361579、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其它一律不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1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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