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ZB201237号
视频抓拍机动车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
经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对视频抓拍机动车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编号: ZB201237号。
2、招标项目:视频抓拍机动车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3、标书发售时间:2012年 7 月 20 日2012年至 7 月 27 日,地点: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3楼)。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 8 月 2 日下午2:00―2:2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 2 日下午2:20;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会议室。
6、购买标书时提供的证件材料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原件验证后退还);
(2)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5)、进入投标的产品必须是2012年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实地测试合格的产品。购买标书时请出具测试合格的报告。
7、标书售价:每份 100元,售后恕不退回。
8、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按如下标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如不参与投标,恕不退回。
9、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芳 李丽梅 李海燕
联系电话:0872―4133149 (传真) 0872-4123839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庆支行,银行帐号:53001718136051000439 )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2年 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