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银川市实验中学演播室摄像导播系统、灯光系统及录音棚设备的采购事宜。为了保证所需标的达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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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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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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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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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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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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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摄像导播系统 及灯光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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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采中 (公)[2012] 第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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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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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川 市 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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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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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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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几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第一标段“摄像机”、“三基色冷光灯”须提供厂家专项授权书、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第二标段“调音台”须提供代理经销商授权书、代理经销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安装集成演播室摄像导播或灯光系统设备的至少一例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资格备案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2年7月12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8月1日下午4:30分止(节假日除外),在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供应商登记备案表格并索取招标文件。
四、外地投标供应商以E-mail的方式告知我中心“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所投项目,招标人即向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 (我中心E-mail:yc6666@126.com);本地投标供应商须带U盘到我中心综合部登记领取。
免费索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杨立双;联系电话:0951—6093070
五、投标答疑时间: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时
投标答疑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分之前(招标人自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单位: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玉皇阁北街4号,玉皇阁西北角)
联系电话:0951—6093070 6081245 6017107
联 系 人: 杨立双 丁玉林 李海霞
八、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951—6888836 马庆宁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0951—6093010 石光兴
九、本次采购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或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
银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