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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2012-07-16 来源:广东中山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的委托,就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2)0149],接受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谈判采购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公示时间到2012年7月19日17:00止。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201SZTC614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视频监控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采购内容、用途及数量:
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2、用途:办公;
3、数量:1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省技防办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证书和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肆级或以上;
4、供应商须为所投主要设备(快球型摄像机、夜视摄像机 网络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须在珠三角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7、供应商2009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2012年7月2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9:30(北京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开标室。
八、谈判评审时间:2012年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826831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经营部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57号汇智大厦四楼东座(东区办事处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38986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330182

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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