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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摄像设备采购公告

2012-07-18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摄像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摄像设备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广区采GQC2012-072号
公告日期:
2012年7月17日16时57分
 行政区划:
广安市-广安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一、招标编号:广区采GQC2012-072号。
二、招标项目: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摄像设备
三、资金来源:
1、财政资金。
2、采购最高控制价:69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该包技术指标: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品名、数量、技术参数
2、产品质量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为具有广播电视设备生产、经营能力的潜在供应商;
8、年检合格、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9、《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或地税);
10、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1、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销售书(生产厂家投标不需提供)。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时间: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31日8:30-17:30(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报名人、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同时在报名现场须现金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壹万元,方可报名。
 标书售价:
 工本费:人民币400元/份(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出据收取,用于评审开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305室)。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8月10日14时50分
 投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12年8月10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08262243032
 其它内容:
 2012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为本次公开招标资质条件和招标项目征求意见时间,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和资质条件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潜在供应商可依照川财采[2010]58号文件要求向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提交书面质疑书(概不接受传真或电话质疑),在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980323688),采购单位在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的情况下,即按原公告内容于2012年7月27日至31日时对外公开报名。如有变更,按变更公告执行。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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