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201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监控设备采购 |
1.0 |
批 |
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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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
2、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
3、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9308058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以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