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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012-07-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HC-(采)201201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监控设备采购

1.0

86.0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

2、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

3、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湖城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09308058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防范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产品经销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过201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智能化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价)(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1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以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在报名前提供给代理机构)

9、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星海名城苕水路637-639号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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