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判法庭办公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HCZX-2012-01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9689028(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9681072或69643359
财政预算金额: 人民币161.2498万元
采购数量: 应用软件1套,服务器2台,磁盘阵列1台,信号处理设备4套,摄像机14台,话筒共34支,交换机4台,打印机4台,信号输出、证据展示、扩音设备等
采购用途:数字审判法庭所需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软件及系统要求:1、为庭审相关人员(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等)的庭审活动提供便利支持;
2、实现案件庭审过程实况多角度、多方式地采集、直播等,保证高清的画面,实现法院领导、法院工作人员全程了解庭审过程,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
3、通过系统挂接,实现庭审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图像、庭审笔录等信息与办案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整合,充分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充分利用。
4、实现数字法庭的应用状况及系统情况的统一管理。
数字法庭应用系统包括:法庭智能庭审系统、庭审过程监督系统、庭审视频借阅系统、庭审运维管理系统、高清流媒体平台。
应用服务器:2U机架式;主频:≥2.26GHz;内存:≥2x2GB;I/O扩展功能:≥4个PCI-E插槽;硬盘容量:≥3*300GB;网卡:≥2个千兆网络端口;支持RAID-0、RAID-1,RAID-5;电源:带冗余电源;键盘,鼠标,17寸液晶显示器;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08 中文标准版;
要求含三年原厂商保修服务。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集中登记领取时间: 2012 年 7 月 18 日至 7 月 23 日(不含节假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午 14 时 0 分至 16 时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的其他时间登记领取招标文件请提前与项目联系人预约。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①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③ 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权限须包含领取招标文件);
④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截止日起前3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305办公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咨询电话:69681072)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怀柔区开放路3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投标报价(最高40分) 2、产品技术性能(最高35分)
3、服务方案(最高12分) 4、业绩(最高5分) 5、财务状况(最高2分)
6、信誉(最高2分) 7、对招标文件形式要求的响应程度(最高1分)
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因素(最高3分)
项目联系人:蒋春伶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69643359
公告日期: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