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1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嵩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嵩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嵩县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嵩财购[2012]019号
二、采购项目:嵩县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三、资质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伍佰万元)。
4、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防范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5、必须是本项目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大屏幕和网络安全产品需有货物厂家授权证明原件,其他产品可由厂家或厂家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
6、所投标产品均为国家品牌产品。
7、具有厂商代理授权书。
8、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须知:
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本项目产品的的授权书、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资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3、企业简介、厂商授权书。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8日起至2012 年7月23日18:00前(节假日除外)到嵩县财政局205、208房间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吕先生 乔女士 0379-66335009
嵩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