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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多功能演播厅音响灯光系统及剧场设备

2012-07-20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多功能演播厅音响灯光系统及剧场设备进行询价,特邀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询2012-015
2、项目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多功能演播厅音响灯光系统及剧场设备
3、采购内容:(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包件一:多功能演播厅音响灯光系统
包件二:剧场设备
*上述包件分别独立报价、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可以任选1个或者多个包件参加报价。
4、项目预算:320830.00元
包件一:99000.00元
包件二:221830.00元
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二、合格的报价人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5、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询价小组决定。

四、购买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询价文件时间:2012年7月20日—2012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询价文件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708室)
3、询价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和报价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机动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当日大厅大屏幕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
地  址:闵行区平吉路300号
联系人:黄洪根
电  话:34223372
传  真:34223372
 
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楼
联系人:朱  轶
电  话:53087657-114
传  真:53072161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潘梅蓉
电  话:64985000-6082
传  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报价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报价人在投标前必须提交报价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人(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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