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提供信号灯、信号控制仪制造商的授权书(代理商适用);
3、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在四川省内有固定的场所及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后续服务。
4、工程项目施工报价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城市交通信号灯系统工程施工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有能力实施城市交通灯系统工程施工服务,有专业技术队伍。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