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机关事务局委托,就网络建设和机房建设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FCG[2012]81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1.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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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UPS、机柜等设备 架式服务器 |
1.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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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的生产制造厂家。
②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③预中标人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④标项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2年 8 月9 日14: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 2012年 8 月 9 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9日 14:30整。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2年8 月9日14:30(北京时间),逾时作自动放弃。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2年8 月8日16:00时前将标一壹万元(¥10000.00);标二肆仟元(¥4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以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农业银行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并在开标时按要求出具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8联系人:刘先生
十、其他事项:
1、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已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0571-24818116传真:0571-24818116联系人:徐厚权 王素婷
淳安县机关事务局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1-64813735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