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部分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交通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HZC-2012-090A(063)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部分建设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交通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部分建设
预算: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四、交货完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95%,余额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在满三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资质;
5.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备和本项目相关的自主软件开发能力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交通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类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7. 2009年以来,投标人应有不少于2个国内大中城市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软件必须有牌照识别数据的分析处理功能)的成功应用案例,并附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地理信息开发平台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和服务的书面承诺;
9. 投标人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设办事处或分公司),具备工商登记证书,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工商证明,注明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等);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主要范围包括工程内容所涉及的设计、采购、供货、协调、安装、开通、测试、交付试运行、培训、文件资料和三年质量保证期以及长期售后服务等全套服务。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26日—2012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2个及以上国内大中城市电子警察、卡口后台综合管控系统软件的成功应用案例、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外地公司本地化服务证明等);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除投标文件外另准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27)8539565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海景大厦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操炯 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83255920
传 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3902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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