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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网络舆情监控系统项目

2012-07-3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洛阳市洛龙区网络舆情管理中心就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2年7月30日至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休息),可先到洛龙区纪委执法室(行政中心主楼1413室)、洛龙区政府采购办(主楼114室)进行报名,然后到洛龙区网络舆情管理中心(行政中心A座1207室)购买采购文件,也可直接到洛龙区网络舆情管理中心(行政中心A座1207室)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9日下午3:30整。
五、开标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A座1407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3937968114



洛龙区网络舆情管理中心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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